文|天津中公国企资讯
为满足国有企业发展需要,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宝坻区区管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修订)》(津宝国资党发〔2021〕7号)等相关规定,天津宝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金钰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潮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地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宝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金钰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潮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地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能够履行企业员工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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